河北霸州检察院检查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草的情况。
2016-09-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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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责任部门管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电子烟草销售现象。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防止电子烟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最近,霸州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霸州烟草专卖局、霸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行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部门管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电子烟草销售现象。
2021年9月,霸州检察院在开学季联合霸州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校园周边商户违规售卖电子烟情况展开专项检查,累计检查该市6所中小学周边的11家商户,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对接受检查的商户进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的法律宣传,鼓励商户守法经营,促进形成联防联控。通过专项治理,该市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经现场走访中小学生证实,开学以来未再发现校园周边有售卖电子烟现象,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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