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单。
2016-09-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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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2000元。
9月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开具了呼和浩特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责令涉案电子烟体验店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99元,并处罚金2000元。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侵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最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察队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管辖区内的电子烟草销售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8月2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环食药侦察队通过现场检查、监视事件电子烟草体验店,发现该店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通过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鲁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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