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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调查首次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事件,事件店被罚款2000人。

2016-09-15 11:00 举报
赞扬安康烟草局。

最近,安康市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成长特别行动期间,安康市汉滨区烟草专卖局依法调查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案件,警告违法经营主体,没收违法收入1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安康市调查处第一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案件。

9月1日,安康市汉滨区烟草专卖局收到违法线索后,联合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环食药犯罪调查大队、安康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支队,江北大道某超市购买烟草人员制服时,未对购买者进行年龄判定,未要求出示身份证明,发生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3条的规定,安康市汉滨区烟草专卖局警告该经营者,没收违法收入1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月5日安康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后,安康市民政局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各县(市、区)、各成员部门根据会议精神,根据职能分工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的爱护工作。安康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专业检查,检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部门182次,命令整改部门7家,检查不正当出版物200本,有效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安康市委网络通信组织开展市级新闻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列为年度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宣传市县二级检察院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小组成员部门联合执法,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业管理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为年度宣传重点,重点检查学生资质、消除学生安全问题、消除市级安全问题和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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