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票。
2016-08-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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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电子烟草实体店没收违法收入3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自7月起,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21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辖区内存在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合对涉事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经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身份信息和销售凭证、调取店内监控等,查实举报信息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3条规定,对涉案电子烟草实体店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8月23日至24日,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又依法查办三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夯实工作举措,加强多部门联合协作,推动电子烟市场常态化监管,切实将“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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